盐池县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天然气气化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天然气气化工程设备采购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640323-04-01-323445)批准,项目业主为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盐池县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天然气气化工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青山乡
2.3 建设工期:4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A级)》,并符合本招标项目的产品范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0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池县
邮 编:751500
联 系 人:刘欢
电 话:139951555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 C 座 1302 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袁少梅
电 话:1820967708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2年0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