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一期工程(二次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2〕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兴燕路、中关村同心路、上海路。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共计建设3座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共计1363.1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责任缺陷期满。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兴燕路站、中关村同心路站及上海路站三个再生资源站所有的工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四标段: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监理招标(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0日至 2022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6891120。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 浏览器(IE9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
5.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地 址: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九层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侯松茂 联 系 人:侯惠兵
电 话:0951-8575040 电 话:0951-8736709 13995171300
2022年0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