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及电力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3-05-27 16:10:32
摘要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及电力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6 20:55信息来源:黑龙江...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及电力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20: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及电力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嫩发改发[2023]1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及电力工程)第二标段;
2.2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9月4日,总工期为75日历天。2.3建设地点:伊拉哈镇兴隆村;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5.992MWp 地面光伏发电,采用全额上网运行模式。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 570Wp 单晶硅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10512 块,所发电量全部上网及临时鹅舍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建设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第二标段:光伏设备组件材料及安装工程:含光伏矩阵内的地桩,含光伏组件10368块,线缆、支架及电缆连接预埋等方面材料及安装,界定为逆变器以下(不含逆变器,含电缆连接)。
2.8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18611265.54元,其中:第二标段:15225144.4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
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各标段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资格:
第二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连续3个月(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其他要求:
第二标段: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9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21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建议使用新点造价软件黑龙江版进行投标清单的编制与生成。
(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14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456-7502320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6-7502320
招 标 人: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嫩江市清江路201号             
联 系 人:武主任                                     
电    话:131156246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宁南路金爵万象二期A座806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1824950152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