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2022年度煤改洁项目设备采购003包招标公告

   2022-08-05 08:54:18

(沈阳市沈北新区2022年度煤改洁项目设备采购003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2022年度煤改洁项目设备采购003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193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2022年度煤改洁项目设备采购003包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光热+电辅热

1.太阳能集热管应符合国家标准 GB/T17049-2005《全玻 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或国家标准 GB/T26975-2011《全玻璃热 管真空太阳集热管》的相关要求;

2.集热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GB/T17581-2007《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的相关要求;

3.应提供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能效检测报告;

4.集热器在日辐照量 17MJ/㎡的条件下,日有效得热量 ≥80MJ;

5.储热水箱应符合 GB/T28746-2012《家用太阳能热水 系统储水箱技术条件》和 GB/T28745-2012《家用太阳能热水 系统储水箱试验方法》的相关要求,总容量≥320L;

6.电辅热、水泵等主要电器部件须有 CCC 认证或CQC 认证;

7.电辅热供热量不低于6kW;

8.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功率、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 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9.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6 年。

10.投标报价须包含设备支架及安装费用。

11.输送水管必须有防冻措施,确保极寒天气不出现冻害故障。还应设置防火、防漏电措施,避免发生火灾。水、液输送管路露出部分必须横平竖直,不影响建筑室内外美观。

12.安全要求:

①所有外漏电器必须安装安全警示标识。

②电源插头必须使用可靠的外置式漏电保护装置。

③辅助加热设备必须具有高温、防干烧自动保护装置,确保不发生安全隐患。

13.每户配比长≥1.4米、高≥0.55米暖气片3组,暖气片材质为钢制,壁厚符合钢制散热器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采暖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达到使用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为生产厂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404783398@q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41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810

邮箱地址:404783398@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威

电  话:024-839617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