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医疗器械购置招标公告

   2022-08-05 08:44:16

邯郸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医疗器械购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医疗器械购置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2021〕33号),招标核准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招标核字〔2022〕3号核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传染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医院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医疗器械购置;

2.1.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资金来源:医院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供货安装周期:1标段、4标段、5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与调试;2标段、3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安装与调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通用型数字平板血管造影系统;2标段:全数字化高端介入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3标段: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4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5标段:无创肝纤维化检测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1.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体现项目名称)以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1.1.3若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持同一厂家授权委托书的按投标签到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报名。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3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按标段顺序开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5日00:00点至2022年08月0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5.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 739 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310-81229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人:董尚尚

电话:0310-57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