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22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采购枸杞苗木项目

   2022-08-04 23:04:44

精河县2022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采购枸杞苗木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精河县2022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采购枸杞苗木项目(BZFSCG2022166-1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11点00分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SCG2022166

    项目名称:精河县2022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采购枸杞苗木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枸杞苗木品种应为16-23-7-8,采购数量100万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确保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5日10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请访问“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实行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3.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4.采购文件售价(元):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11点0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11点00分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 (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25号

    联系方式:0909-5322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北京南路15号隆泉大厦11层1105室

    联系方式:0909-222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