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南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2577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
| 1.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余南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7-330402-89-01-145820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纪〔2022〕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嘉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2577;总投资:105208.4700万元;招标估算价:1213.2262万元 2.1 建设地点:余新镇,东至规划余通街,南至规划育才路,西至规划新达路,北至规划茜柳路 2.2 建筑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789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964.51平方米。其中地上168028.3平方米,地下69436.2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余南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包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 工期要求:35个月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标段划分:1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3115; 3.7 其他条件:企业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内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表述;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04日至 2022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收件人:万晓峰,联系电话:18857388600)。。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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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0. 备注:。 | ||||||||||||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