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口腔医院电动手术台、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邯郸市口腔医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动手术台1台、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1台、手术无影灯2台 (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人民币 350000元 2、最高限价:人民币 350000 元 3、供货及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供货及安装并交付使用。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2 招标范围: 采购 电动手术台1台、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1台、手术无影灯2台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 2、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还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由生产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进口设备需由生产商或生产商在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3其他要求: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无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27 09:00:00 至 2022-05-0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1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