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晋冀鲁豫烈士陵园园区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冀鲁豫烈士陵园园区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概算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1]11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晋冀鲁豫烈士陵园园区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1.2建设地点:晋冀鲁豫烈士陵园园区内。
2.1.3建设内容:北园区仿古建式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园区烈士纪念及服务设施修缮、烈士墓群修缮、南园区雨水管网及道路修缮、北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绿化景观提升、园区照明亮化设施。
2.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六个;其中 一标段:北园区仿古建式烈士纪念设施修缮。 二标段:园区烈士纪念及服务设施修缮。 三标段:烈士墓群修缮。 四标段:南园区雨水管网及道路修缮。 五标段:北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绿化景观提升。 六标段:园区照明亮化设施。
2.1.6质量目标: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文物部门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 (3)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绿化相关经营范围。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 (4)第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第一、二、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第四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第五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4)第六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期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6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23 00:00:00 至 2021-11-29 23: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13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