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土地动态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8-04 17:07:11

(2022土地动态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土地动态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1705

项目名称:2022土地动态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2022土地动态监测

二、预算:共计70万元

三、项目概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土地性质及用途变化频繁,为保证土地信息准确性,便于土地动态监测,需修测更新部分地形图。针对市本级10个区域(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区、于洪区、沈河区、皇姑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平区及辽中区等)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土地性质及用途变化频繁,为保证土地信息准确性,便于土地动态监测,针对市本级10个区域(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区、于洪区、沈河区、皇姑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平区及辽中区等)需修测更新部分地形图。

1、地形图修测:当用图区域局部的地物地貌发生变化时,外业人员需去现场进行修测,保证地形图的现势性。修测要素如下

(1)居民地

房屋结构、层数、材质需注记,房屋材质分为木、土、铁、砖、混和砼等,除以砖混为材质的房屋不注记材质以外,其他房屋均记材质,8层以上楼房材质注“砼”,天井加注“空”字。一层房屋层数不注记。

(2)公共设施

a龙门吊、天吊(单吊),图上要表示。

b工厂内的露天设备、如反应锅、催化裂化设备等应表示,可知性质或名称的应注记,对范围较大露天设备内部叫法的贮存罐和烟囱实测表示。

(3)道路及附属物

a所有道路均不注记材质,有名称的公路、街道及巷道均要加注名称。

b单位和居民小区内的正规分车岛、停车场应表示,内部道路、绿地应表示,绿地内曲折小径小于1.0米宽时可不表示。

(4)水系

a河流及水塘的水涯线以实测为准,有名称的应注记名称。

b护崖、堤崖应区分加固与不加固,双层还是单层,有无栏杆或栅栏。

c沟渠应表示,宽度图上大于1mm的用双线表示,图上宽度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

(5)植被

(6)名称注记

a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门牌号码等名称均应实地调住,单位名称带有辽宁省、沈阳市字样的可简注为“省”或“市”其它的不简化。

b单位内部的建筑,如礼堂、车库、办公楼、车间等均应详细注记。

2、更新地形图:根据更新后的地物地貌等信息,提供相关区域的最新图纸。                    

3、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4、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GJJ/T7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4.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提交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024-23925220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刘佳宾、杨雨

电  话:024-239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