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资产评估(成本法)(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08-04 12:04:37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资产评估(成本法)(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上传提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堆财采(2022)16号

项目名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资产评估(成本法)(第二次)

资金落实情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300万元;(按照费率进行报价,最高为100%,根据《西藏自治区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30%)

最高限价:300万元;(按照费率进行报价,最高为100%,根据《西藏自治区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30%)

采购需求:由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构筑物)后,对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确认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及手续的,采用资产评估方式对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确定资产价值,并对出具评估所需的详细数据和依据进行确认,确保计价无误后方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服务期:鉴于本项目采用单价结算,在年度评定项目数量和评定金额无法预计的情况下,如年度合同结算金额未达到300万元,则合同履约期限为1年;如合同履行时间不足1年,但项目结算金额已达到300万时,则合同履约期限为达到300万时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内容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鉴于本项目采用单价结算,在年度评定项目数量和评定金额无法预计的情况下,如年度合同结算金额未达到300万元,则合同履约期限为1年;如合同履行时间不足1年,但项目结算金额已达到300万时,则合同履约期限为达到300万时止。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8月3日至 2022年8月10日,每日的0:00-24:00点登录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15时30分,投标人通过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上传提交。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上传形式:投标文件上传PDF格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应当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应当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上传。

3、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

五、公告期限和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西藏政府采购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联系方式:0891-678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0891-6866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91-6866496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