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羊八井镇恰玛村道路建设项目(三次)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dcl-zb22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雄县羊八井镇恰玛村道路建设项目(三次) 已由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当发改字[2022]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当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当雄县羊八井镇恰玛村道路建设项目(三次)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备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主线全长4.2公里,涵洞13道(0.75m钢波纹管涵8道,盖板涵5道),道路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项目建设地点:当雄县羊八井镇恰玛村。
2.3本招标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注:投标人应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文件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c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级的三年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投标人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项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2)项目总工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同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1.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3.1.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8月4日至 2022 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当雄县城
联 系 人:多吉
联系电话:(0891)646111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德辰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世邦东城1号14栋1单元9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08985943
西藏德辰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