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景云路站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景云路站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461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4日 0时0分~2022年8月2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3.494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建筑设计事务所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1.3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p)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p、《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p)。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 3.5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建筑或结构)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建筑或结构)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 9时30分 - 2022年8月2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4日 0时0分 - 2022年8月2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 9时15分 - 2022年8月2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联系人:陆工
- 代理联系人:/
- 联系方式:020-83155826
- 代理联系方式:/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用地红线及车站平剖面图.rar
- 十二号线景云路站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 十二号线景云路站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2.07.28.doc
- 十二号线景云路站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2.07.28.doc
- 景云路站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公布表.pdf
- 十二号线号线工可批复.pdf
- 十二号线项目投资代码.pdf
- SL202207250041-202208031700.GZZB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