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红军长征出发地革命旧址群周边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4240401100187001的凤凰山红军长征出发地革命旧址群周边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4.1/4.2原招标文件为“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现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本项目补充发布招标控制价相关文件。
3.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附件。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