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2022年度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智慧校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8-04 09:10:02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智慧校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22 09: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DZ-(2022)公字第0092号

项目名称:2022年度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智慧校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3.00万元

?最高限价:173.00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验收、资料整理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 投标函。(2)“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所有企业都可以参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 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 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 的要求, 各供应商如提供的供应商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 832 个国家 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 30% (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6)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7)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

8)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招标组织方负责代理的采购项目成交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2-08-0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08-22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Hal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开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花山湾四区7号

联系方式:骆老师 13952800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苏宁大厦B座(天玺)2609室

联系方式:蒋工 0511-85022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11-85022978

八、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