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儿童福利院2022食品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8-04 08:56:50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2022食品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2022食品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4005

项目名称:沈阳市儿童福利院2022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二、服务时间:一年,截止到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36号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四、食材配送内容:大米、杂粮、白面、食品油、豆制品、蔬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鲜冻食材类、蛋类、调料类、水果类、奶制品等。

五、服务内容: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上7点-8点之间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第三条标注的地点。除固定配送外,临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准确。

六、产品质量要求:合格。承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肉类经过卫生检疫的证明资料,蔬菜及果蔬无农药残留的证明资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大米:品牌参照中粮等同品质产品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的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杂粮:小米、燕麦、红豆、绿豆、糙米、薏仁、黑芝麻、小豆等。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3.面粉(含高筋面包粉):品牌参照中粮同等品质产品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无结块。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挂面: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香雪同等品质产品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面粉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食用油:品牌参照中粮同等品质品牌产品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5L装)。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特色,无其他异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肉类:畜肉(包括鲜畜肉)、畜肉(包括鲜禽肉)等;畜肉须符合国家指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供货时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猪肉参照双汇、雨润、千喜鹤等同等品质品牌猪肉牛羊肉参照皓月等同等品质品牌牛羊肉,禽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尸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鸡肉,参照大成等同等品质品牌的鸡肉产品供货时须提供检疫证明材料。

6、水产类:鱼、虾等。海水鱼类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00),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腮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

7、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等蔬菜应为二等菜,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8、蛋类:鸡蛋。

禽类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

1.调料类:干杂、调料类:酱油、耗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红糖、白糖、冰糖、淀粉、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2.鲜冻食材类:速冻水饺、馄饨、汤圆等

要求独立包装,水饺参照老边、思念等同等品质品牌产品,馄饨参照宋家、思念等同等品质品牌产品,汤圆参照思念、三全等同等品质品牌产品,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制期完备。

11、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豆干等,参照福来品牌同等质量豆制品

豆制品无防腐剂、卤水豆腐。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1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橘子、大枣等。

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13、奶制品:纯牛奶、酸奶等

牛奶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辉山、伊利、蒙牛等同品质产品。

酸奶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辉山、伊利、蒙牛等同品质产品。

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送达食堂时间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需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保湿灭菌处理过的),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七、价格要求

1、投标人报价格式下浮动    %必须填写

2、报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当月平均价格。品牌类产品允许按照菜篮子信息报价上浮10%。

若遇到该网没有的品目,如调料类产品等可参照家乐福(塔湾店),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28号。以甲方每年7月1日,12月1日的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调料品半年内不允许调价。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该项目的清单量为虚拟量,实际制作数量会有变化,菜品单价随季节变化浮动性较大,下浮动请认真填写,最终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价*(1-下浮动)*实际量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1,600,000.00元为最高上限

3、本项目一年的配送上金额约16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4、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税金等)制定采购价格,包含(损耗费、运输费、税金等)。如遇国家税金调整,甲乙双方在自行约定调整。

八、供货方责任

采购方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到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供货方要求规范

1.供货方要定期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对供货方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剔除评定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并有权重新选定新中标单位;

3.供货方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章,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4.供货方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者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食堂;不按时送到,影响食堂正式开餐时。

5.供货方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需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

6.供货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需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需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中标单位如终止合作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需方同意方可,违者将扣除供货商履约保证金。

7.供货方所送物品质量及品牌必须按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为准,不准改动,不符合要求按当天供货额10%开扣减货款。

8.供货方所送物品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三天上交调价申请,待需方给予回复。

9.供货方所送物品到需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

10.供货方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

11.供货方必须按需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补货必须当天将货补回。

12.供货方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

十、送货要求

1、供货商要保证送货时间准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统一价格,统一质量。

2、如临时通知餐饮接待,供货商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3、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4、实行无接触配送,每次配送货品提前存放在甲方指定区域,消毒通风后由甲方验收,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数量问题当日与乙方沟通。

5、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九、付款方式:所需食材、物品经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开具正式发票(供货单位、账号必须与投标函提供的一致),次月付清货款(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其他要求

1.配送人员需为公司指定配人员

2.车辆需为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采购人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

3.投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4.投标人需做详细的服务配送方案

5.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投标人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6.夏季运送肉类等易腐烂变质食品需保证冷链运送。

7. 要严格执行国家防疫要求标准,每一批次质检报告随货同行,由甲方验收备案。冷冻产品水产品要求以国内产品为主,需提供产地证明和新冠检疫证明。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采购副食需求量

序号

名称

计量方式

需求量

1

米

公斤

6000

2

面

公斤

3000

3

油

5L/桶

576

4

挂面

公斤

400

5

面片

450g/袋

502

6

杂粮

公斤

400

7

杂面

公斤

400

8

猪五花

斤

2160

9

猪排骨

斤

960

10

猪梅肉

斤

2160

11

猪外脊

斤

960

12

猪肉馅

斤

960

13

牛肉

斤

3000

14

羊肉

斤

2160

15

羊排

斤

1200

16

刀鱼

斤

1200

17

鲅鱼

斤

1200

18

龙利鱼

斤

1200

19

晶鱼

斤

600

20

大虾

斤

1440

21

虾仁

斤

1440

22

鱼丸

斤

960

23

虾丸

斤

960

24

鱿鱼

斤

1200

25

墨斗

斤

1200

26

鸡胸肉

斤

3600

27

鸡腿

斤

3600

28

鸡翅根

斤

2400

29

鸡中翅

斤

2400

30

花生米

斤

1200

31

木耳

斤

600

32

银耳

斤

300

33

粉条

斤

1200

34

姜

斤

480

35

蒜

斤

480

36

淀粉

斤

600

37

生粉

斤

600

38

味精

斤

300

39

鸡精

件

24

40

生抽

件

48

41

老抽

件

36

42

耗油

件

48

43

陈醋

件

12

44

白醋

件

12

45

豆瓣酱

件

24

46

甜面酱

件

12

47

十三香

条

60

48

红方

件

24

49

酵母

件

13

50

豆腐

板

120

51

干豆腐

斤

1200

52

大白菜

斤

3600

53

元葱

斤

3600

54

净胡萝卜

斤

1200

55

甘兰

斤

2400

56

芹菜

斤

1200

57

尖椒

斤

1200

58

青椒

斤

2400

59

西红柿

斤

3600

60

黄瓜

斤

2400

61

南瓜

斤

2400

62

角瓜

斤

3600

63

地瓜

斤

2400

64

冬瓜

斤

2400

65

架豆王

斤

3600

66

白大架

斤

2400

67

韭菜

斤

1200

68

蒜台

斤

3600

69

豇豆

斤

2400

70

有机菜花

斤

3600

71

鲜蘑

斤

3600

72

香菇

斤

2400

73

大萝卜

斤

3600

74

金针菇

斤

2400

75

菠菜

斤

3600

76

油菜

斤

2400

77

小白菜

斤

3600

78

茼蒿

斤

2400

79

香菜

斤

1200

80

苹果

斤

3600

81

香蕉

斤

2400

82

皇冠梨

斤

3600

83

蒙牛牛奶枕包

箱

3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此次服务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6时30分至2022年08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三楼(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36号

联系方式:024-89343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艺路52号甲7三楼

联系方式:024-22722956

邮箱地址:lnjwztb@sina.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835 7810 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阳

电  话:024-2272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