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一张图”更新项目-林业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8-04 08:52:32

(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一张图”更新项目-林业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一张图”更新项目-林业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0245

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一张图”更新项目-林业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一张图”更新项目-林业部分

二、预算:160万元

三、项目概况: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项目质量督导及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强林业项目质量督导及管理,做好林业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切实保障农户长远生计,结合沈阳市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查我市区县(市)退耕还林、退耕(林)还河情况专项资金补贴的反馈意见》,利用科学手段和先进技术对沈阳市退耕还林工程、25度坡改种经济林工程、林缘200米改种经济林工程、六区防护林工程进行详实核查,内容包含资料前期准备、现地勘测抽查核实、成果编制等,摸清林业项目进展和成效。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工作内容及相关标准

1.工作内容

2022年林业项目质量督导与管理总面积约44.16万亩(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约41.67万亩;25度坡改种经济林工程约1.23万亩;林缘200米改种经济林工程约0.01万亩;六区防护林工程约1.25万亩)。对沈阳市各个县区退耕还林等工程面积20%比例抽查,抽查面积约8.832万亩。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准备:收集各个县区2022年退耕还林工程、25度坡改种经济林工程、林缘200米改种经济林工程、六区防护林工程自验成果,对收集的成果数据进行预处理,制作电子工作底图,满足外业核查要求。

(2)现地勘测抽查核实:对各个县区退耕还林等工程面积20%比例抽查,对抽查地块进行GPS定点绕测,现场拍照举证,单个地块举证照片不少于2张。核查地块保存面积、保存率、树种、地块高棵作物间种情况等内容。

(3)核查数据处理:对外业抽查地块进行内业数据处理。

(4)成果编制:编制2022年林业项目质量督导与管理抽查成果表与报告。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3.技术标准

(1)《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修订);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3)《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林退发〔2011〕3号);

(4)《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2083-2013);

(5)《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7)《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4. 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  话:024-31918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