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复兴大街涉铁涉渠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2】20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上跨石津总干渠、石德铁路,下穿石济客专,包括主线桥梁工程及两侧辅路工程。主路总长1.243km,全段采用桥梁,桥梁宽度34.5m,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一般段汽车荷载采用城-A级,跨铁路段桥梁设计荷载为1.3城市-A级。辅路总长1.26km,一般段单侧路基宽度为16.5m,单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一般段汽车荷载采用城-A级,跨铁路段桥梁设计荷载为1.3城市-A级。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2.1.2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批复。后续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对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进行现场监理,全过程跟踪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查意见,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出具审查报告。本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铁道行业甲(Ⅰ)级及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或施工图设计监理审查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的设计工作(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或施工图设计监理审查报告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的设计工作(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3.1.5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日00:00时至2022年8月23日 09:59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勘察设计单位技术建议书(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6.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96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柳亚宁
电 话:0311-87261819
传 真:/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电 话:17736022787
传 真:0311-83086848
联系人:郝威、毕冬青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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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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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铁道行业甲(Ⅰ)级及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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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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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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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或施工图设计监理审查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的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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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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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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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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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或施工图设计监理审查报告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完成过1项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的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工作。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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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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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 (3)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单个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本项目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同时进行招标,当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单位或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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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按投标人须知3.7.4要求编制技术建议书。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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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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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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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10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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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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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修改为: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适用于公路行业设计资质);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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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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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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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
5 分 |
理解基本准确,得 3分(含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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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 3-4分(不含3分,含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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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 4-5 分(不含4分,含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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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 |
10 分 |
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可实 施性一般,得 6 分(含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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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可实施性 较好,得 6-8 分(不含6分,含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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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可实施性强,得 8-10 分(不含8分,含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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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 |
10 分 |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6 分(含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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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 6-8 分(不含6分,含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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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 8-10 分(不含8分,含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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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相应对策分析 |
10 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 行,得 6 分(含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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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得 6-8 分(不含6分,含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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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 行,得 8-10 分(不含8分,含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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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安排 |
5 分 |
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得 3 分(含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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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合理,得 3-4 分(不含3分,含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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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得 4-5 分(不含4分,含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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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管理措施 |
5 分 |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 3(含3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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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 3-4 分(不含3分,含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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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 4-5 分(不含4分,含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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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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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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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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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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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2、技术建议书各打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