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泉路以北、青檀南路以东、复兴南路以西、汇泉路以南
2、工程规模:本项目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位于清泉路以北、青檀南路以东、复兴南路以西、汇泉路以南;本项目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284550平方米,合426.83亩(不含振兴路)。学生人数1.5万人。地上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人防)+必要功能性地下室约1.5万平方米,容积率1.255,地下停车位625-700辆,自行车停车数量(按规范)(地上地下分别统计)。本项目整体一次性设计。(最终面积以规划部门认可面积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3704022208030002001001 | 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设计 | 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总图、竖向、定位、管网、建筑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部门各阶段报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等项目全部设计内容。 项目范围内各专业总体设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给排水、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化、景观设计及夜景照明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地下人防设计、车库设计(含停车收费设施预留),红线内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设计,分类指示牌设计、家具设计风格指导,建筑经济造价估算等专业设计内容。 不包括智慧校园、多功能大厅灯光音响、光伏发电等设计项目。但上述专业及本项目外延的其它专业的衔接、预留、统筹管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施工蓝图统一由投标人负责审核,无专业管理费用。 除上述内容外,包括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施工期间设计跟踪服务、工程咨询、工程阶段及竣工验收、技术协助及其他相关配合服务等。 | 7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服务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该负责人近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建筑规模在20万㎡以上教育类建筑的独立设计业绩(企业类似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证明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方案批复意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交(竣)工证明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 |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9月20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aozhu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 |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它文件应递交至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七:其他说明 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补偿,补偿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参加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各投标单位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开标活动。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自觉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开标活动。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我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进场。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需出具“三码”,“三码”异常或未注册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aozhuang.gov.cn/)”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凡华教育产业发展(枣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贺 联系方式:15336375508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凡华教育产业发展(枣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市南工业区聚艺谷天鹅坊艺术家企业总部C2号楼101室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青啤大道清华园小区门头310室 | 联系人:代贺 | 联系人:卜昱宾 | 电话:15336375508 | 电话:0632-5598988 | 电子邮件:516626314@qq.com | 电子邮件:sddhtzbb@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