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水南片区)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松溪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水南片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松发科【2022】审批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松溪县水南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铺设沥青路面约3180平方米,人行道花岗石面砖约2220平方米,给水管道约6600米,雨水管道约6900米,污水管道约7100米,安装路灯46套以及电力、电缆、通信管道等,具体以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铺设沥青路面约3180平方米,人行道花岗石面砖约2220平方米,给水管道约6600米,雨水管道约6900米,污水管道约7100米,安装路灯46套以及电力、电缆、通信管道等,具体以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849564.00 元; (暂列金额: 80000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甲供材料费: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2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28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21〕11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21〕7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22〕1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3 08:00:00至 2022-08-08 23:59:59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5 08:3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8-03 08:00:00至2022-08-24 17: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3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8-25 08: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307008918@qq.com
电话: 0599-6088131 , 传真: /
联系人: 罗敏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松溪县水南工业路48-4号 ,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656189869@qq.com
电话: 13313908777 ,传真: /
联系人: 刘春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 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松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 0599-2328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