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省部共建空间目标光电探测技术与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2日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5000.0万元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531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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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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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理工大学省部共建空间目标光电探测技术与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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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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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校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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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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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88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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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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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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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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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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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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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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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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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春理工大学省部共建空间目标光电探测技术与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JLJY2022-07-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理工大学省部共建空间目标光电探测技术与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1】28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理工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省部共建空间目标光电探测技术与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1.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楼1栋,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设置装调测试实验室、光电检测实验室、技术研发室等业务用房;柴油发电机房1处,建筑面积15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相关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20台(套),实验设备8台(套)。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校园内。 2.5工程建设周期: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 施工工期: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的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投资额:15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该人员信息记录(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合同金额、建设规模、施工范围等内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1日成立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担任;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5)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占比、分工及中标后的结算方式。其中设计工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设计主体协调单位(主体设计协调费为设计费总数的5%);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7)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2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系人:王娜 电 话:0431-855825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 联 系 人:陈盛媛 电 话:0431-8623339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9、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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