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2-2-1#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142
1. 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2-2-1#地块项目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7-330212-04-01-3297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6.3815亿元,建设规模: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2-2-1#地块项目工程用地面积72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7380.5平方米,地上面积175180.5平方米,地下面积722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城市快速路通途路南侧防护绿带南侧以南,城市次干路盛梅路以东,城市次干路会展路以北,东临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
2.2招标范围: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2-2-1#地块项目工程的施工、交付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3本次招标建安造价:约10亿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三年(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23日09时30 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唐虹波、陈佳、王玲
电 话:0574-87298539、0574-8797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