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嵊州市石璜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二期)已经由绍兴市·嵊州市备案。招标人为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石璜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嵊州市石璜镇 2.工程规模:会稽路提升改造,范围东起嵊松线与环镇路 交叉口,起点桩号为 K0+000,西至石璜江,终点接石璜江(下桥东岸桥头)现状桥梁,终点桩号为 K1+287.77,路线全长 1.28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提升工程、道路沿线路灯照明及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审定造价:8107647.00(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A3303270430001270001001 | 嵊州市石璜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二期) | 会稽路提升改造,范围东起嵊松线与环镇路 交叉口,起点桩号为 K0+000,西至石璜江,终点接石璜江(下桥东岸桥头)现状桥梁,终点桩号为 K1+287.77,路线全长 1.28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提升工程、道路沿线路灯照明及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6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员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的施工员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4.2.“在建工程”认定:4.2.1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完工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4.2.2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工程业绩有记录,但在该平台上没有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若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视为有在建工程。4.2.3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4.3其他要求:4.3.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4.3.2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4.3.3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4.3.4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的相关网页截图。4.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22年08月24日 2.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9:00 4.开标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2号开标室(嵊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现场投标地点: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嵊州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4.7: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24日 2.领取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保证金信息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8/21 16:00:00 2.保证金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9558851211001624833;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622486156579902238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营业部:6232811450000134725; 3.保证金金额:160000.00元 七、其他说明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嵊州市石璜镇镇东路25号 | 地 址: | 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 |||||||
邮 编: | 312464 | 邮 编: | 312400 | |||||||
联 系 人: | 高贵丽 | 联 系 人: | 谢益芳 | |||||||
电 话: | 13819555833 | 电 话: | 13454570777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