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粮食储备库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2-07-23 21:40:17

库尔勒市粮食储备库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E650000390100415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库尔勒市粮食储备库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151001)已由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库尔勒市金仓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2.项目规模: 项目拟用地面积31.45亩(约合20964.85平方米)。新建库容1.8万吨原粮智能化储备库(其中:库尔勒市开发区乐悟北路与北环路交汇处地段新建库容1.6万吨粮库、哈拉玉宫乡新建粮站1000吨,托布力其乡新建粮站1000吨);新建粮食装卸设施;新建业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室外消防、给排水、电力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415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库尔勒市粮食储备库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1)库尔勒市粮食储备库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招标;(2)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部分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设备采购部分包括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质保期的维保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区外投标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若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注册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供)。(提供合同的电子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电子扫描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注册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供)。(提供合同的电子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电子扫描件) 3、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方单位提供) 4、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2年07月22日到 2022年07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2日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库尔勒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尔勒市金仓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15号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康都时代12栋3单元1202室
联 系 人:杨菁 联 系 人:杨枫
电 话:13899019607 电 话:1320904334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06728480@qq.com
 

2022年07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