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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贺州市城市环线PPP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贺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2-G3-990196-BJZZ
2、项目名称:贺州市城市环线PPP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2,118.57万元
5、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5.1、建设地点:贺街至平桂一级公路工程是连接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和八步区贺街镇及周边村庄的重要交通工程,是贺州市公路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贺州西湾至白面山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贺州市平桂区境内。八达路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呈西-东走向,起于潇贺大道交叉口,向东延伸, 止于贺州大道交叉口。
5.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由贺街至平桂一级公路(新南环路)、西湾至白面山公路以及八达路整体提升改造项目组成。
贺街至平桂一级公路(新南环路),线路总长10.470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
西湾至白面山公路,路线里程15.42公里,其中起点至老虎坳段(K0+000~K3+500)路基宽度12m,老虎坳至终点段(K3+500~K15+420)路基宽度为8.5m;设计时速40km/h。
八达路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呈西-东走向,起于潇贺大道交叉口,向东延伸,止于贺州大道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线长度6175.526m,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
5.3、项目出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31,472.65万元,根据资金安排调整建设期利息,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142,118.5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8,423.7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8,527.11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30%;社会资本资本金出资19,896.60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70%,剩余113,694.8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0,645.93万元)由项目公司筹集,且由社会资本方根据需要对融资提供增信措施,政府、实施机构以及政府方代表无义务为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方的项目融资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增信。
5.4、服务要求:
由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并在运营期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并获取本项目合理收益;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完好、无偿、无债、不设负担的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5、合作方式:合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5.6、项目类别:PPP项目(新建项目)
5.7、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6、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及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申请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贺州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情形。
3.2、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4亿元或以上的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至少一方必须符合本条件,参与业绩的身份为单体或联合体均可)。
(2)PPP业绩: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PPP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14亿元或以上的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至少一方必须符合本条件,参与业绩的身份为单体或联合体均可)。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至少一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注:1、投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确定。
2、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确定。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公路及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一家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相关工作,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均需参股项目公司。若联合体申请人中标,未经采购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分工计算;分工相同的,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6)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4)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台湾、香港、澳门的企业时,注册资本和投融资能力可视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其余条件与国内申请人等同执行。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5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申请人应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贺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售价:0元。
4、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截止前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由投标人自身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或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若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应在2022年8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8月16日上午9点00分后。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招标信息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贺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0774-5120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2504室
项目联系人:吴工/许工
联系方式:18918067352、1567702013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监督部门: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4-5135551
采购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