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四标段(大口镇翟湾道路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2022-07-23 19:15:05

 

 

项目概况:

偃师区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四标段(大口镇翟湾道路恢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2)0190号

2、项目名称:偃师区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四标段(大口镇翟湾道路恢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32169.55元

最高限价:1132169.5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2)0190号

偃师区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四标段(大口镇翟湾道路恢复项目)

1132169.55

1132169.5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口镇翟湾道路恢复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毛石挡墙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区大口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58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28号30号楼东1单元501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937937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93793788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2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