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顾刘路(南环路至玄奘故里段)大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顾刘路(南环路至玄奘故里段)大修工程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2)0189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36
4、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资金,最高投标限价23731861.00元;
5、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项目概况:顾刘路(南环路至玄奘故里段)大修工程,北起南环路,南至玄奘故里,路线全长5.45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40Km/h;项目除终点处需顺坡外,维持原有路基、路面宽度,主要包括路面、平交口和交通安全设施;
7、工程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10、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1、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4、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1年6月(含)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查询单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查询平台打印的个人社保明细网页查询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同时,须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3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7776528
代理机构: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16层1622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136331262
监管部门: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武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9189
2022年0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