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抚河石门段水源地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溪县抚河石门段水源地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溪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石门乡境内,主要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供水管网铺设,渠道衬砌及其它建设内容等。
2.2项目投资:本次招标规模约5771万元。具体实施计划和相应实施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金溪县抚河石门段水源地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之间相应的技术支持(含勘察)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⑤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提供平台截图加盖牵头方公章)。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二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方不得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加盖各自的公章)。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2日 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有关说明
7.1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拟投入人员及业绩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了人员及业绩信息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或牵头方公章),否则投入人员及业绩不予相应的计分。
7.3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5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6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金溪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察、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溪县水利局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3426532638
代理机构:抚州祥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象山南路246号
联系人:俞女士 电话:18870449039
监督机构:金溪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94-5212303
2022年7月22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金溪县支行
2、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3、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县支行
4、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5、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金溪支行
6、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金溪支行
7、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8、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户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