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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旗大道与苏红路交叉处东南泰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生态保障园)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形成处理拆建垃圾100万吨/年、装修垃圾50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4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规模为150吨/日,有害垃圾暂存规模为18吨/年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最终以规划方案审批和优化后的实施方案为准:1、主体工程。建设拆建垃圾处理车间、装修垃圾处理车间、大件垃圾车间、可回收物分拣(预处理)间、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食堂、变配电、机修车间、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81072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泵房、地衡等辅助构筑物。配套实施厂区内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系统。2、安装工程。安装拆建垃圾移动式处理线、装修垃圾固定式处理线、可回收物分选设备、大件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购置叉车等工作设备。3、配套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厂区外道路(园中路-东南环路)长约550米,横断面宽约10米,配套实施排水、亮化、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厂区外西侧和北侧设置防护林,宽度分别为30米、50米,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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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监理单位进场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量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区(泰州市区指: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有不超过一个在监工程且在泰州市区以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同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也不得在全过程服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项目任职;(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并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 4 月-2022年 6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2 日 1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 5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1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23-86999318 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辉、陈健 电 话:0523-86882663 | |||||||||||||||||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 1 |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发布版.pdf |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