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日期:2022年7月1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7月22日。
2、原公告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为:删除此项资格条件,本项目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增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企业在原报价评分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得分此项内容”。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去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此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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