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62022072007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2]0705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三角湖排涝泵站和团泊大道桥雨水泵站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0】1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7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申请政府专项债:67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6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三角湖排涝泵站和团泊大道桥雨水泵站,建设规模为15.6立方米/秒,三角湖排涝泵站,15.6立方米/秒;团泊大道桥雨水泵站1.5立方米/秒,总投资额67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团泊新城西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三角湖排涝泵站和团泊大道桥雨水泵站初步设计,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为:三角湖排涝泵站,15.6立方米/秒,最大管径为DN2400mm;团泊大道桥雨水泵站1.5立方米/秒,最大管径为DN1500mm。招标范围: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工作。总投资额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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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9月12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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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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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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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8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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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符合要求的参与单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后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及上述资料和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等至代理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7 层)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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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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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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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董英泽
电话:022-68592086
传真:022-6859208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叶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5层东侧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李海威
电话:022-66216022-806
传真:022-66216023
日期:2022年07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董英泽
电话:022-68592086传真:022-6859208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68608703传真:68608636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