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工人文化宫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2-07-23 13:35:29

哈密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工人文化宫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050022070800044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工人文化宫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2070800044002)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00.89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

2.项目规模: 外立面墙面翻新,建筑玻璃幕墙及外窗改造,建筑外门改造及室外台阶改造,室外场地地面硬化改造,壁灯更换,乳胶漆外墙及乳胶漆室外顶棚翻新处理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0022070800044002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工人文化宫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外立面墙面翻新,建筑玻璃幕墙及外窗改造,建筑外门改造及室外台阶改造,室外场地地面硬化改造,壁灯更换,乳胶漆外墙及乳胶漆室外顶棚翻新处理等。中标人须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含)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具备);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区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信息查询截图或报送信息册,区外企业拟投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设计负责人)须为报送人员(提供报送册或查询截图)。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时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员资格要求:1名,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质检员资格要求:1名,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必须施工单位提供); 安全员资格要求: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负责人:1名,本单位注册,具备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以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无在实施的项目)。 3.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竣工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均无法证明项目规模时,应提供业绩发包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项目批复或成果文件或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等辅助材料进行证明);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竣工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均无法证明业绩所对应人员时,应提供业绩发包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项目批复或成果文件或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等辅助材料进行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1日到 2022年08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09: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30

2.开标方式:开标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或邮件形式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账号:65001670200052503143-1383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保证金缴纳方式各建筑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银行电汇、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出(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凭证必须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出具的回执单或由在哈密市的本地银行、本地保险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为有效证件,其余不予认可。
(4)疫情防控期间只允许各投标企业一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活动,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处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刘俊杰
电 话:0902-2237194 电 话:173977000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7月2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