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现代农业机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6542022207180003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乌苏市现代农业机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文号:乌发改(2022)109号)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总投资6202.69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1#楼建筑工程4551.01㎡,檐口高度9.15米,地上二层,结构形式门式刚架;2#楼建筑面积6516.67㎡,檐口高度9.15米,地上二层,结构形式门式刚架;4#、5#展销厅建筑工程2739.96㎡,建筑层数:地上一层,檐口高度:9.15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为98.95㎡,建筑层数:地上一层,檐口高度3.75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大门总建筑总面积95.0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檐口高度:3.75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室外绿化工程安装灌溉管道,种植树木等;室外铺装工程,场平,道路硬化,路缘石砌筑,围墙等;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给排水、采暖、消防、化粪池、地埋式垃圾箱等工程,挖土方,敷设管道,砌筑检查井等;室外电气工程路灯、监控、变电站等挖土方,敷设管道,砌筑检查井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22207180003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现代农业机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2月10日
总工期: 17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4)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设计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施工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5)、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0日到 2022年08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9日 16: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乌苏市 |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511室 |
| 联 系 人:蒙克那生 | 联 系 人:王龙 |
| 电 话:18139399567 | 电 话:1819758863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704929143@qq.com |
2022年07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