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夏普吐勒镇斗渠防渗改建项目(一期)(EPC模式)(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夏普吐勒镇斗渠防渗改建项目(一期)(EPC模式)已由以伽发改投资〔202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吐尔洪·吾斯曼,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伽师县夏普吐勒镇
2.项目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为6乡8条斗渠防渗改建,改造总长度为49.16km,配套渠系建筑物288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8座,分水闸148座,农桥67座,涵洞4座,渡槽1座。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全过程服务的总承包。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637001001 |
伽师县夏普吐勒镇斗渠防渗改建项目(一期)(EPC模式) |
90 |
7269.41 |
本次建设内容为6乡8条斗渠防渗改建,改造总长度为49.16km,配套渠系建筑物288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8座,分水闸148座,农桥67座,涵洞4座,渡槽1座。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全过程服务的总承包;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或水利工程epc经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或水利工程epc经历;施工负责人:具备[施工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企业需一级)和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日报》及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伽师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伽师县团结路28号院 | 地 址 | 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1楼 |
| 邮 编: | 843000 | 邮 编: | 844000 |
| 联 系 人: | 李福生 | 联 系 人: | 刘通 |
| 电 话: | 15009941016 | 电 话: | 18097965678 |
| 传 真: | 传 真: | 0998-2987777 | |
| 电子邮件: | 813804028@qq.com | 电子邮件: | 495717778@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