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

   2022-07-23 13:17:09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BZBLGK2022010-1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11点00分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BLGK2022010

    项目名称: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元):2599253.76

    最高限价(如有):2460000.00

    采购需求: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的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 以上资料拿在手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7月19日10时00分至2022年07月26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请访问“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实行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3.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4.采购文件售价(元):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11点0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11点00分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博乐市前程路5号楼

    联系方式:1880909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博乐市锦绣路6号楼

    联系方式:0909-228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