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精河县应急管理局采购消防员防护装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XZHJTP2022-020
项目名称:精河县应急管理局采购消防员防护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924400.00元
最高限价:9244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四层)73套、消防头盔(全盔)44顶、冬季消防员灭火防护靴73双、夏季消防员灭火防护靴73双、防静电内衣84件、消防手套87双、消防护目镜50 副、消防员抢险救援头盔40顶、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67个、6.8L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31具、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冬)66套、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夏)66套、抢险救援手套59双、夏季消防员抢险救援靴66双、冬季消防员抢险救援靴66双、350兆数字防爆对讲机10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领取采购文件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
注:以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制作投标文件,开标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CA锁参与解密。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者CA锁的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主体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2.投标单位以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制作投标文件,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精河县
联系方式:18699420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博乐市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2楼
联系方式:0909-888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妙然
电 话:0909-8888863
2022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