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盐池滩羊屠宰加工厂(惠安堡厂)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盐池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盐池滩羊屠宰加工厂(惠安堡厂)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2〕3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盐池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盐池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WS22GF006
建设地点: 盐池县惠安堡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盐池县惠安堡镇,主要建设内容有屠宰生产车间7500平方米(包含办公部分约1200平方米,滩羊肉及肉牛加工车间、冷库、牛、羊副产品加工车间、牛、羊待宰圈等)、材料库1400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1300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2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0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成品门房2座以及室外工程等。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宁夏盐池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盐池滩羊屠宰加工厂(惠安堡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7 月 21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22 年 07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盐池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池县盐北路116号
联系人:赵志鹏
电 话:0953-661509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
联系人:张银
电 话:17795167379、0951-5100385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07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