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马莲渠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澄清修改公告[变更公告]

   2022-07-23 12:52:30

   一、项目名称:利通区马莲渠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20708

三、澄清及变更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207290900分变更为202208020900分。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开工日期:2022 08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1206日。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2 08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1209日。

2、利通区马莲渠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原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412079.24 元;现变更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484811.01 元;

3、利通区马莲渠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原:有效投标人其投标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具体金额为:2412079.24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现变更修改为:有效投标人其投标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具体金额为:2484811.01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相关内容调整后的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已上传至答疑及修改文件中,招标文件以上传至“答疑及修改文件”中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持CA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人民政府 

址: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 

人:马建军

话:139095561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南侧富平街西侧富康商务中心楼一号综合楼510

人:马荣

话:0953-631212318909530320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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