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桑园沟治理工程(银巴路南侧砂坑至西夏区水库排洪沟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桑园沟治理工程(银巴路南侧砂坑至西夏区水库排洪沟段)已由永宁县水务局以《永宁县水务局关于报批银川市桑园沟治理工程(银巴路南侧砂坑至西夏水库排洪沟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银水发【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自治区已下达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永宁县政府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巴路南侧砂坑至西夏区水库排洪沟段。
2.2建设规模:本期治理范围为桑园沟银巴公路南侧砂抗至西夏水库导洪沟段,全长0.9公里,治理段设计流量为71.4立方米每秒。
2.3建设内容:对银川市桑园沟治理工程(银巴路南侧砂坑至西夏区水库排洪沟段)进行疏导,使洪水顺利安全进入第二拦洪库,确保区域防洪安全。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546.98万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7 月 15 日至2022年 07 月 22 日18时3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本次招投标使用“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携带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宁夏网上开评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8 月 09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5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寻求帮助。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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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永宁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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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永宁县杨和北街 |
地 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虹桥路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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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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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主任 |
联 系 人:石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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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099578991 |
电 话:18195112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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