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东张线(任家窝堡至张强段)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期 | 评审得分 |
第一名 | 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抚州市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其它资质-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 | 25816590.00 | 王锦 | 公路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01122908 | 合格 | 83日历天 | 97.28 |
第二名 | 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其它资质-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 | 25838564.00 | 冯兆霏 | 公路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81987890 | 合格 | 83日历天 | 94.58 |
第三名 | 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福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其它资质-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 | 26013766.00 | 李沐楠 | 公路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31455181 | 合格 | 83日历天 | 96.74 |
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和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 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